消防设施

二级资质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 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 设施工程的施工: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 的民用建筑; 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 厂房、仓库、储罐、堆 场。注:民用建筑的分 类,厂房、仓库、储罐、 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, 依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 (GB50016-2014)确定
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 工程的施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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